9月4日,湖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谨慎投资房地产的通知》文件,文件中的核心主题在于“防范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”。其具体内容如下:
省出资企业:
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重申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,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。8月28日,国土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》,在北京、上海、武汉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。改《方案》的实施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,缓解住房供需矛盾,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。
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相关政策,考虑到省出资企业经营房地产的户数较多,投资规模大,增幅快,且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高、资金成本高、盈利空间收窄、后续资金紧张等问题。为防范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,现就谨慎投资房地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从9月5日起。省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对房地产新增投资谨慎原则,严控风险。
二、省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所有在建、在售房地产要加快建设进度、销售进度。确保资金尽快回笼,降低杠杆。
省国资委
2017年9月4日